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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啊?新年收到两面锦旗!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11:46:31 打印 字号: | |

16日,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来到灞桥法院,将印有“秉公办事执法如山,廉洁高效倾心为民”“执法如山扬正气,秉公办事得民心”两面沉甸甸的锦旗送给执行法官,深表谢意。

 


案情回顾:黄某系湖南衡山县人,今年58岁。201712月,黄某在西安某物业公司从事电工工作,工作过程中,黄某因角磨机切割碎片破碎打伤右眼致伤,后经多次手术治疗,最终右眼被摘除,经鉴定,黄某的伤残等级为六级。后黄某就赔偿事宜多次和某物业公司协商,但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黄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支付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40余万元。灞桥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某物业公司赔偿黄某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364501.4元。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仍未履行赔偿义务,黄某向灞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高效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普向物业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物业公司置之不理。执行法官经多方努力,从物业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扣划7万余元款项后,再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执行法官又多次联系物业公司,该公司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诿,称没有能力履行,后直接躲避、拒接电话,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对执行线索的查找,后经多方查询,发现该物业公司还在向某空港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执行法官遂向该空港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向物业公司付款必须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该空港公司以需要向公司领导汇报、其公司不拖欠黄某款项等理由拒绝配合。

 

执行法官找到该空港公司负责人,向其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告知其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不懈努力,该空港公司最终将31余万元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黄某兑付了案件执行款,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障。

 

民生连民心,执行解民困。灞桥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和联动攻势,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依法保障权利人尽快实现胜诉权益。一面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执行法官干警的激励和鞭策。新的一年,灞桥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杨梦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