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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夕,我们收到这份“礼物”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3-03-21 17:33:58 打印 字号: | |

1月19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来到灞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保全窗口,将一面印有“恪尽职守解民忧,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和感谢信交到窗口工作人员手中,并再次表达了对灞桥法院高效保全、司法便民举措的赞许以及感谢之情。

案情回顾2019年,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和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混凝土,用于“某中小学”项目建设。供货结束后,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出具总结算单,双方确认无误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确认签字且同意一个月内付清余款,但约定日期届满后却未按时付款。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其诉至灞桥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案件受理后,在详细梳理双方合同关系的基础上,工作人员认真展开调查了解,结合案件事实,遵循善意、适度原则,找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依法采取了“恰到好处”的财产保全措施,让原告方吃下“定心丸”。

近年来,灞桥法院适度进行实质性审查,避免部分申请人恶意利用财产保全制度,虚增诉讼请求额,不当扩大财产保全范围,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灞桥法院将继续坚持“平等+善意”原则,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再助力。

 
责任编辑:杨梦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