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喜报!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3-05-25 15:23: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通报。其中,灞桥法院立案庭庭长张艳英喜获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


张艳英,现任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她负责灞桥法院立案庭工作以来,以实现“两个一站式建设”为奋斗目标,坚持信息化改革推进方向,做好对外服务当事人、对内服务审执业务,2020年度被市中院评为诉服中心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司法改革的践行者:


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大力推进网上无纸化立案、电子送达、线上调解、24小时自助法院等信息化设备的前端应用,实现了限时节点处理,缩短法院各环节处理周期;积极改造信息化系统,推进集中排期、集约送达、集中财产保全、集中鉴定等服务,为审判助力,提升审判效率;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改进适合灞桥法院特点的“固定+机动”、“线上+线下”、“三级递进”多元调解模式,实行鼓励调解的“日晒单、周汇总、月评比”等精细化管理举措,让多元化调解焕发新动力。

雷厉风行的管理者:


张艳英作风硬朗,她结合诉服中心实际情况,按照“两个一站建设”的要求,对诉服中心的团队配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管理进行调整,制定《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规定,探索出一套大厅式管理办法,使诉服中心工作质效焕然一新;规范调解团队、调解员的管理,实行奖罚分明的激励和退出机制,有效指导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工作成效明显;倡导“微笑多一点,行动快一点”的导诉服务理念,使诉服中心工作方式更加亲民、便民。

 

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张艳英办案过程中秉承老百姓的事情无小事,坚持做到亲民、便民、利民,最大限度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善于调解最难处理的家事类案件,细心观察当事人的情绪变化,灵活确定调解方案,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充分理解,最大限度消除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所审结案件无错案、无上访案、无超审限案。


张艳英从事法院工作二十载,凭借着对法院工作的挚爱,对公平与正义的不懈追求,挥洒汗水,奉献青春,她用自己柔弱的双肩守护着司法的公平与正义,更用铮铮铁骨展现了女法官的风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该同志先后获评2016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的个人三等功;连续多年获评灞桥区优秀公务员,2017年、2019年、2020年获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百名办案能手。


 
责任编辑:杨梦馨